2006年11月13日,我院在行政楼七楼会议室召开基本建设处成立大会。会议由党委办公室主任潘苏扬同志主持,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张基宏同志,副院长梁北汉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指示。

会上,潘苏扬主任宣读了党委文件《关于设立学院基本建设处及陈建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深信院党[2006]27号):为加强学院新校区规划建设工作,党委研究决定,设立学院基本建设处,全面负责校园规划与校区基本建设工作,撤消学院基本建设办公室,其人员及工作职责归并院基建处。陈建城任学院基本建设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原职级不变),任期与本届中层干部任期相同。

梁北汉副院长在会上强调,学院党委对院基本建设处的成立非常重视,并寄予厚望。基本建设处成立后,要把制度建设放在首位,抓好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思想建设、廉政建设,建章立制,依法行政。

张基宏院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张院长首先充分肯定了原基建办同志特别是朱兆廉主任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肯定了新校区建设办所取得的成绩,同时对陈建城同志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要求基建处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发扬优良作风,统一思想,纪律严明,提高执行力、战斗力,有力保障学院教学科研需要,全力建设生态型、现代化的一流校园,不辜负学院党委和广大师生的期望。最后,张院长特别要求基建处要加强廉政建设,干净干事。

新校区建设办公室的部分成员和原基建办的同志参加了会议,表示拥护学院党委的决定,感谢院领导的关怀,团结进取,为完成学院跨越式发展所赋予的历史使命而努力工作。

 

 

(基本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