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7日下午,总务处召开了膳食科全体员工和食堂责任人会议,认真学习《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及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的有关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并重温了《中共深圳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中严格党纪责任追究的意见》,把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学院党委一贯非常重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党委书记张基宏院长、主管后勤工作的唐海海副院长多次强调,要把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逐级签订工作责任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坚持预防为主,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切实实地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会上,李志林处长就饮食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2、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项检查要认真、到位,认真落实登记制度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3、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要从信誉好的大公司进货,并且一定要索取“三证”备案,并按要求认真建立《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进货台账》。小卖部严禁超范围经营。4、食品加工严格按规范流程操作,并做到专人先吃先试,签名公示,留样存查。5、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培训,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双证”上岗,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6、认真做好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搞好食堂和周边的环境卫生。7、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食堂管理规章制度。8、食堂要按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膳食科要逐项进行检查、督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膳食科全体人员表示,一定要认真做好各项饮食安全工作,确保全院师生的饮食安全,热情周到为师生服务。

 

                                  (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