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7日上午,我院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国会支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银校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我院在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进展。

我院党委和行政领导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工作,2005级新生入学时,我院继续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绿色通道”,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在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方面,有关领导多次对学生处经办人员进行了具体指导。2005年8月,院长办公会专门研究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问题,指定党委委员、财务处处长朱兆廉同志负责牵头国家助学贷款银校协议谈判工作。经过学院和银行双方共同努力。9月27日上午,在财务处朱处长的主持下,我院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国会支行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银校合作协议。

唐海海副院长出席了会议并讲话,他要求财务处和学生处继续努力,加快工作进度,尽快把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手中。国会支行王行长表示将全力支持我院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落实党的助学政策。

学生处、财务处有关人员参加了签订协议会议。

         

                          (财务处、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