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我校2015届毕业生暂缓就业手续已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暂缓就业的对象:能顺利取得毕业资格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

   建议今年考国家公务员、专插本成绩不入围,但仍希望把人事档案留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明年继续考的毕业生;或已签就业协议,单位在非生源地且单位同意解决人事档案、户口关系,但因故目前无法立即解决的(指两年内可以解决); 或自主创办企业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毕业生办理。其他情况可不必办理暂缓就业(一定要考虑清楚)。

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已确定升学的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延长学籍、结业生);已履行全部签约手续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暂缓就业。

二、暂缓就业期限:2015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三、暂缓就业手续办理时间及办法:

1、由毕业生本人填写《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见附件1),于5月31日前将该表上交各二级学院就业专干;

2、二级学院于6月5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和《毕业生暂缓就业登记表》(见附件2)上交招生就业办。另外,二级学院要在6月7日前通过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客户端上报暂缓就业毕业生的就业信息;

3、招生就业办对暂缓就业申请表进行复核后,发放《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给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

4、6月10-12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我校上报的暂缓就业信息进行审核,打印并发放暂缓就业条形码。招生就业办将通知各学院领取条形码,并将条形码(一式四份)按要求分别粘贴在《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毕业生档案的左上角(四份材料上粘贴的条形码必须一致)。各二级学院于6月20日前将两份贴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上交招生就业办,另外一份发放给学生本人保管。

四、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填写:

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1、每份暂缓就业协议书有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甲方为“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已打印),乙方为毕业生本人(由学生填写本人姓名),丙方为“开芸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招生就业办公室”(由学生代为填写);

2、乙方暂缓就业时间栏填: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3、协议书最后一页乙方栏各项由毕业生本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填写;丙方栏丙方签章处不填(由学校统一盖章),联系地址栏填:“开芸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招生就业办公室”(由学生代为填写),邮政编码栏填:518000(由学生代为填写),日期栏填写:2015年6月1日。

五、暂缓就业的取消:

1、 已向学院递交了《暂缓就业申请表》的同学,在6月7日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须填写《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附件3)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交学校招生就业办(上交材料时间:6月7日),并由招生就业办直接在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客户端修改就业方案;

2、 成功申请了暂缓就业,7月1日前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填写《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连同《暂缓就业协议书》、条形码一并交招生就业办,由学校直接在网上报批相关信息,由学校招生就业办老师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3、 在学校送档案到达省就业指导中心后,签订就业协议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的,由毕业生本人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关单位接受证明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

六、有关暂缓就业相关问题的说明:

1、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如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办理;

3、档案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托管,户口保留原所在地,党团关系(包括材料)保留在原毕业学校。

4、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限内,须由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有关证明时(如《报考研究生证明》、《报考公务员证明》等),到省就业中心办理;

5、暂缓就业期限内,需要咨询就业政策或有关事项,请联系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政策咨询:020-37626987。档案查询咨询:020-37627806、37627802。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http://www.gradjob.com.cn

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工作与档案管理工作政策性强,省就业指导中心未委托任何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业务,请提醒毕业生注意鉴别,避免上当受骗,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由专人负责,每个环节严格按要求执行,如有任何疑问,请和招生就业办就业科联系。

联系人:张逸富6367

 

附件:

1、《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

2、《毕业生暂缓就业登记表》

3、《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5年5月25日

附件【1-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