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4年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材料的通知》文件精神,省财政将对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生源就读高职院校退役士兵进行教育资助。为做好我校2014年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条件
(一)限于生源地在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和江门恩平。
(二)入学途径: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录取入学(技能考试的学校限定在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招生学校范围内)。
(三)符合上述条件,且目前在校读书的退役士兵(不包括士官)。
二、资助标准
按每人每年7000元的标准资助,按学制每年申请一次。其中:4000元用于退役士兵培训资金包括支付退役士兵在校就读期间的全部学杂费、住宿费、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3000元用于对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兵在校期间伙食补助。伙食补助费不以现金形式发放,由学校直接打入退役士兵饭卡。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3月25日前到武装部如实填写《2014年退役士兵就读高校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按照不同“入学途径”类型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复学:退役证和复学证明的复印件各1份;
(二)技能考试:退役证、技能培训核准通知书和录取名册的复印件各1份。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全面核查本学院符合本次申请条件的学生,并通知学生3月25日前到校武装部填写申请表和提交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德军,电话:89226111,地址:致远楼210)
武装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