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2015年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5〕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省级验收的通知》(粤教高〔2015〕92号,附件1)文件的要求,我校国家骨干校建设项目省级验收将在2015年9月底前完成,国家两部验收将在2015年11月份进行,骨干校验收所有材料需在9月1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为切实做好国家骨干校验收准备工作,确保以优秀的成绩通过验收,现将有关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材料
根据省、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验收需提交如下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1 | 学校《项目总结报告》、7个子项目总结报告 |
2 | 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7大表) |
3 |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5级) |
4 |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 |
5 |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职业发展管理平台数据 |
6 |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成果展示视频(不超过8分钟) |
7 | 财务专项审计报告 |
8 | 校长汇报PPT(20分钟)、7个子项目汇报PPT(20分钟/个) |
9 |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网站 |
10 | 骨干校建设成果展(含成果画册) |
11 | 项目建设佐证材料 |
12 | 有影响的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汇编 |
二、任务与分工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骨干校建设项目校级验收工作的通知》(深信院〔2014〕94)号的文件精神,学校成立骨干校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总结材料组、数据填报组、宣传报道组、成果展示组、资金审计组、验收督查组等6个工作组,全面准备验收材料、完成验收工作任务。6个工作组的任务与分工具体如下:
(一)总结材料组
组 长:梁永生
副组长:林徐润、杨欣斌
成 员:李晓堂、林广明、邓果丽、张宗平、张平安、万守付、湛邵斌、梁英平、童山东、张 建
任 务:
序号 | 材料名称 | 提交时间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1 | 项目院校总结报告 | 2015.7.31前 | 骨干办 | 林徐润、杨欣斌 |
2 | 项目总结汇报PPT | 2015.8.5前 |
3 | 各子项目总结报告 | 2015.7.15前 | 7个子项目 | 李晓堂、林广明、邓果丽、张宗平、张平安、万守付、湛邵斌 |
4 | 各子项目总结汇报PPT | 2015.7.31前 |
5 | 重点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5级) | 4个重点建设专业 | 邓果丽、张宗平、张平安、万守付 |
(二)数据填报组
组 长:梁永生
副组长:韩 鹏、林徐润
成 员:校内各部门负责人
任 务:
序号 | 材料名称 | 提交时间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1 | 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7大表) | 2015.7.15前 | 见附件2 |
2 |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 | 2015.7.31前 | 校 办 教务处 | 韩 鹏 林徐润 |
3 |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职业发展管理平台数据 | 2015.7.31前 | 教务处组织4个重点专业及有关部门填报。 |
备注:
1.《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表1中“启动时间”为2012年1月1日,其余各表按照表头规定的时间点采集数据;协助部门将相关数据提交至牵头部门的时间为2015年7月8日前。
2.《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需提交2012.9—2013.8、2013.9—2014.8、2014.9—2015.8三个学年数据;
3.骨干校验收各项数据的采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4.《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和《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职业发展管理平台数据》的具体填报工作任务由责任部门另文通知。
(三)宣传报道组
组 长:苗丽芬
副组长:李云恒、滕永华
成 员:林徐润、李晓堂、林广明、邓果丽、张宗平、张平安、万守付、湛邵斌、童山东
任 务:
序号 | 材料名称 | 提交时间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1 | 骨干高职院校示范建设成果展示视频(不超过8分钟) | 2015. 8.5前 | 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 李云恒 滕永华 |
2 | 有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汇编 | 2015. 7.31前 |
备注:
1.成果展示视频在提交之前需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请责任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计划;
2.请责任部门收集从2012年至今主流媒体有关骨干校项目建设及相关成果的宣传报道材料,分类汇总成册。
(四)成果展示组
组 长:梁永生
副组长:林徐润
成 员:李晓堂、林广明、何 承、邓果丽、张宗平、张平安、万守付、湛邵斌、童山东、梁英平
任 务:
序号 | 材料名称 | 提交时间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1 | 骨干校建设成果展(含成果画册) | 2015.7.31前 | 见深信院[2014]81号文 |
2 | 项目建设归档材料 | 见深信院[2014]80号文 |
3 |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网站 | 信息中心 骨干办 | 何 承 林徐润 |
(五)资金审计组
组 长:苗丽芬
副组长:李玉文
成 员:林徐润、李晓堂、林广明、邓果丽、张宗平、张平安、万守付、湛邵斌、童山东、吴嘉亮
任 务:
序号 | 材料名称 | 提交时间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1 | 财务专项审计报告 | 2015.8.5前 | 计财处 | 李玉文 |
(六)验收督查组
组 长:苗丽芬
副组长:林徐润
成 员:韩 鹏、陈正学、李玉文、李云恒
任 务:对各工作组完成情况和质量进行检查,协调解决骨干校项目建设验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校级验收
(一)验收安排
为切实做好省级验收准备工作,学校计划于2015年8月10—15日邀请校外专家组开展国家骨干校建设项目第二次校级验收,验收程序按照省级验收的程序开展,以上所有验收材料全部提交专家组评审。
(二)落实整改
第二次校级验收结束后,2015年8月16日—9月5日,学校将按照专家组反馈意见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各项验收材料的整改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以确保验收材料于9月10日前按时保质保量提交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负责
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校内各部门教职工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各工作组做好验收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优秀。
(二)确保质量
各任务部门应深入研读相关文件,了解掌握骨干校验收的工作重点。在确保任务指标完成率及资金使用率达100%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填报数据的内涵,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关联性和合理性,认真梳理提炼项目建设的亮点和创新点,尤其要突出项目建设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统筹安排
因验收材料需于9月10日前提交省教育厅,各项准备工作需在暑假期间开展,请各相关部门统筹安排部门人员的作息时间。
1.暑假期间,责任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深圳,有特殊情况的需向主管校领导请假。
2.暑假期间,责任部门工作人员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以确保有工作任务时能及时到岗,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联系人:黄龙腾、庄培灿;联系电话:6576、6574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省级验收的通知》(粤教高〔2015〕92号)
2.《项目建设情况进展表》(7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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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9日